黄荣律师亲办案例
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典型案例
来源:黄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9
浏览量:2118

2012年3月1日,在外地工作的当事人陈某急匆匆找到我,告知他因在本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起诉对方车主,并且要马上办理财产保全手续,将对方车辆扣押,否则对方明天就会从交警部门将车取走,而这辆车可能是肇事方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我让他先别急,把事情经过讲一遍。

当事人陈某陈述:自已驾驶奔驰轿车在高速公路上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大货车相撞,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奔驰车超速行驶负事故责任的40%,大货车逆向行驶负事故责任的60%。该车已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了三者险、车损险等商业保险。陈某将车送往4S店维修,4S店评估修理费大约需28万元左右,陈某随即与保险公司联系理赔事宜,保险公司答复只能承担40%的责任,其余60%由当事人自己找肇事方赔偿。

陈某无奈,只好找对方车主交涉,对方车主称该车系举债购买,上路还不到半年,连买车的钱都没有赚回,实在无力支付高额修理费。当事人由于工作繁忙,在得知对方无力赔偿后,只得向处理事故的交警交待,在对方没有赔偿修理费之前不得将对方车辆放走。直到交警部门昨天通知当事人扣车最后期限已到,陈某才不得不将手中的工作放下,从外地赶回仙桃老家处理此事。

情况紧急,在与陈某办完委托手续后我马上到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约好法官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查封该车辆。然后,我到交警部门去看了一下被扣押的车辆,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判断,该车若被依法拍卖,扣除各项费用后最后所得不会超过10万元,也就是说陈某即使官司打赢了也追不回全部损失。回到办公室,我把陈某购买的车辆保险合同拿出来研究,陈某在保险公司全额购买了车损险、车损不计免赔、车责不计免赔、指定4S店维修等,保险合同并没有约定发生车损时保险公司只承担投保人所负事故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只赔40%是没有依据的。我立刻给该保险公司打了个电话,此时距离下班时间仅有半小时,电话接通后我首先表明律师身份,然后单刀直入与保险公司交涉:“本案的肇事方无力赔偿,我们根据保险合同可直接向你们申请理赔,你们向我的当事人作出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方追偿;你们若拒赔,我们就向法院起诉,而且明天肇事方就会将车辆取走,你们若同意理赔,我们可代你们向法院申请先将车辆扣押,否则对方将车取走后,你们可能一分钱的损失都追不回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要先请示领导后再答复。”十分钟后,该保险公司法律顾问打来电话:“经请示领导已经同意赔付,并要求我们明天一定申请法院将车辆扣押,所有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二天,我们按约将肇事车辆扣押,当事人也顺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理赔协议,保险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具体数额以4S店发票为准。

事后,当事人陈某对我说:“事发到今天已有3个月时间,我也咨询过其他律师,回答的也是保险公司只承担40%的责任,我为此事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原本以为还要花更多时间走诉讼程序来解决此事,没想到找你半天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如果车辆或车上人员受到损害,当事人既可选择侵权之诉向肇事方主张权利,也可选择合同之诉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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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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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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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9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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